【转发】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中国武术协会 关于清理规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项目裁判员技术等级及执裁行为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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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机构)、武术协会,各有关单位:
国发〔2014〕4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实施后,群众性、商业性武术搏击类赛事活动大量涌现,呈现出欣欣向荣、蓬勃发展态势,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体育消费,繁荣了体育市场,丰富了人民生活,为推广普及武术项目、发展壮大武术产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违规办赛、非法约架、跨项执裁、训练竞赛缺乏有效安全保障等市场乱象,个别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俱乐部、武馆武校及个人,自立名目,违规培训发放武术套路及武术搏击类项目教练员、裁判员资格证书,扰乱了武术市场秩序,甚至成为乱象滋生的土壤,亟需清理规范。
为进一步落实《体育总局 公安部 民政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搏击类项目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0〕3号)文件精神,依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体育总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规字〔202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术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体政字〔2017〕107号)、《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体育活动管理办法》(体规字〔2018〕8号)、《清理整治武术乱象规范赛事活动管理办法》(武术字〔2021〕23号)等文件规定及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综合格斗(Mixed Martial Arts,缩写MMA)、自由搏击(Kickboxing)等武术项目及搏击类项目《参赛指南》、《办赛指引》的要求,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将于2022年全年分阶段开展武术乱象专项治理工作。现就第一阶段清理规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项目裁判员技术等级及执裁行为的相关工作函告如下:
一、清理规范的范围
(一)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项目国际、国内裁判员注册、年审准入、培训、考核、证书管理等工作;
(二)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项目裁判员执裁行为规范及报备制度。
二、清理规范的措施及时间
(一)2022年1月10日至3月18日,清理规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项目裁判员技术等级,注册备案及公示。
1.各省级武术中心或武术协会、武术主管部门于1月28日前确定此次清理规范工作负责人(附件1)并上报中国武术协会。
2.各省级武术中心或武术协会、武术主管部门上报所辖区域内所有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裁判员名单(附件2),包括以下类别:
(1)本单位认证的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一级及以下级别所有裁判员,国际武术联合会、中国武术协会认证的武术套路、武术散打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
(2)本单位认证的综合格斗、自由搏击裁判员,按照一级、二级、三级标准暂定裁判员等级,类别仅限于综合格斗和自由搏击两个项目,其他自立名目的武术搏击类项目(技术体系、竞赛规则相近)裁判员可自行对应定级并划归上述两个项目;
(3)中国境内各类武术搏击类社会组织、机构、公司、赛事平台及业余训练机构培训认证的综合格斗、自由搏击项目裁判员自行或以组织为单位上报所在区域省级武术协会或武术中心、武术主管部门并协商裁判员定项定级事宜(仅限一级及以下级别)。覆盖面超过10个省级区域或裁判员人数超过100人的组织或单位可直接上报中国武术协会,统一定项定级后分发各省级单位备案;
(4)在中国境内合法开展活动的境外体育组织在境内培训认证的综合格斗、自由搏击项目裁判员以及在境外获得裁判员技术等级的个人,可由裁判员个人或以组织为单位上报所在区域省级武术协会或武术中心、武术主管部门并协商裁判员定级定项事宜(级别仅限一级及以下级别,国家级以上须与中国武术协会协商一致)。覆盖面超过10个省级区域或裁判员人数超过100人的组织可直接上报中国武术协会,统一定项定级后分发各省级单位备案;
(5)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项目裁判员技术等级可兼项;
(6)其他非上述情况,与中国武术协会协商解决。
3.在收到各省市报来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项目裁判员名单后,中国武术协会将汇总审核并在中国武术协会官网等信息平台公示,非公示名单内裁判员不得执裁任何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或技术体系和竞赛规则相近的武术搏击类赛事,且过去获得的各级各类裁判员等级一律注销、不再换发。
4.中国武术协会将根据清理规范裁判员技术等级的情况,修订颁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项目裁判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裁判员技术等级的考核认证、注册年审、准入制度、证书统一等工作。
(二)2022年3月21日至4月22日,清理规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项目裁判员技术等级证书和裁判员执裁行为。
1.中国武术协会统一设计制作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项目裁判员技术等级证书并配发各省级单位,按照公示名单统一实施裁判员证书换发工作,全部费用由中国武术协会承担。证书样式将提供各省级单位,今后一级及以下级别裁判员等级证书由各省级单位按照证书样式自行印制颁发。
2.中国武术协会组织线上“规范全国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项目裁判员执裁行为培训班”,教育引导裁判员按照规范流程合法合规参与各类武术及武术搏击类赛事执裁工作。
(三)2022年4月25日至6月30日,2022年度全国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项目裁判员年审培训。
1.中国武术协会统一规划,各省级单位组织实施。
2.中国武术协会举办2022年度武术套路、武术散打国家级及以上级别裁判员岗位培训班,各省级单位举办2022年度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一级及以下级别裁判员岗位培训班,重点加强赛事安全、执裁规范等内容的培训,考核合格颁发裁判员等级证书。
3.各省级单位举办综合格斗、自由搏击项目一级及以下级别裁判员岗位培训班,重点加强赛事安全、执裁规范、技术体系、竞赛规则等内容的培训,严格考核、系统培训,考核合格颁发裁判员等级证书。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理规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项目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执裁行为是武术乱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将清理规范工作与加强武术行业管理、提升武术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工作结合起来,制定本单位所辖区域内清理规范的具体工作方案,统筹安排,认真实施。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省级武术中心或武术协会、武术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项目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执裁行为清理规范工作,对本区域内涉及的所有裁判员进行全面梳理,于2022年3月18日前将裁判员名单报送中国武术协会。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将结合清理规范情况,负责研究提出规范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执裁行为的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强化行业自律等方面的配套措施。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省级武术中心或武术协会、武术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清理规范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执裁行为的反馈机制,在裁判员定项定级等敏感问题方面要做好沟通协商,主动听取社会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及时跟踪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四、联系方式
(一)武术套路
联 系 人:孙新锋、曹 政
联系电话:010-64912314
电子邮箱:wushuyibu@163.com
(二)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
联 系 人:王一丹、谢作瑞
联系电话:010-64912417 13146587115
电子邮箱:wushubojibu@163.com
附件(详见中国武术协会官网):
1.清理规范工作负责人信息表.docx
2.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综合格斗、自由搏击裁判员信息表.docx
信息来源【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 中国武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