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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体育局关于举办“武韵中原”河南省第三届传统武术大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体育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广泛开展武术运动,挖掘传承中原特色武术文化,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方式,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武术交流比赛平台,省体育局决定举办“武韵中原”河南省第三届传统武术大赛。现将大赛明关规程和要求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积极准备,届时参加。
附件:1.“武韵中原”河南省第三届传统武术大赛竞赛规程
2.“武韵中原”河南省第三届传统武术大赛报名表
3.“武韵中原”河南省第三届传统武术大赛责任声明书
附件下载:武韵中原第三届传统武术大赛附件1-3.doc
2019年3月15日
附件1
“武韵中原”河南省第三届传统武术大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南省体育局、河南省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河南省武术协会,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汝州市、滑县等体育主管部门。
协办单位:《少林与太极》杂志社
二、比赛时间、地点
(一)分区赛
时间:2019年5月。
地点: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汝州市、滑县等十三个赛区。
(二)总决赛
时间:2019年10月中旬。
地点:郑州市体育馆。
三、参赛单位
分区赛:以各武术协会和武术馆(校、俱乐部)等武术组织为单位组队参赛。
总决赛:以省辖市、直管县(市)、全国武术之乡为单位组队参赛。
四、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传统拳术、传统器械。
(二)对练项目
徒手与徒手、徒手与器械、器械与器械对练。
(三)集体项目
集体拳术、集体器械、徒手与器械。
五、竞赛形式
(一)此赛事活动本着全民健身、方便参与、展示交流、发展传承的原则,设分区赛和总决赛。大赛组委会对赛事主题、宣传内容、场地标识、参赛证件、证书奖牌、秩序册、成绩册等内容进行统一设计。
(二)承办分区赛的单位,按照省体育局的总体要求,做好本赛区赛事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三)未承办分区赛的单位和全国武术之乡,原则上按照赛区划分,报名参加分区赛比赛。
(四)大赛组委会对各赛区赛事情况进行督导。
六、参赛办法
(一)分区赛参赛办法
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全国武术之乡体育主管部门须对所属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进行审核和监管,并做好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工作。
2.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人数不限。
3.其它相关事项可参照“总决赛参赛办法”中第2、3、4、5项执行。
(二)总决赛参赛办法
1.各参赛单位根据分区赛比赛成绩,选派优秀运动员参加总决赛。未参加分区赛比赛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总决赛。
2.承办分区赛的单位可报两支代表队,未承办分区赛的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各1人。
3.每支代表队个人项目限报10人,运动员须报2个单项(拳术、器械各一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每支代表队限报1个对练项目(2-3人),1个集体项目(6-10人)。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4.各组别男、女参赛人数不足6人的单项,原则是按拳术、器械分别编组,先在同组别内进行项目合并,如仍不足6人,则并入相邻组别同类项目中编组。
5.总决赛个人竞赛项目年龄分组。
儿童组(A组):12岁以下(2008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B组):12岁至17岁(200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青年组(C组):18岁至39岁(198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
中年组(D组):40岁至59岁(1960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
老年组(E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最新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规定。
(二)项目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拳类项目除外);
2.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 太极剑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其它太极器械不少于1分钟;
4.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
5.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6.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U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分区赛
个人项目:各单项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证书。
对练项目:录取比例和方法同个人项目。
集体项目:设一等奖2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秀奖30%,颁发证书。
(二)总决赛
个人项目:各单项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秀奖30%,颁发证书。
对练项目:录取比例和方法同个人项目。
集体项目:设一等奖30%、二等奖30%、三等奖40%,颁发证书。
(三)分区赛和总决赛各项目录取比例均按小数点后进位的办法实施。
(四)总决赛依据各参赛单位参赛人数、比赛成绩等实行积分量化,依据积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对综合排名前10名的参赛单位给予适当物质奖励。个人项目每参加1人积3分,每项获得一等奖积5分、二等奖积3分、三等奖积1分;参加对练项目积5分,获得一等奖积8分、二等奖积5分、三等奖积3分;参加集体项目积10分,获得一等奖积15分、二等奖积10分、三等奖积8分。
(五)分区赛、总决赛分别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办法另发。
九、经费
(一)分区赛
1.各代表队参赛人员食宿、交通、医疗、保险等相关费用自理。 赛事其它相关经费由各赛区依据有关标准视情制定。各赛区不得违规收取参赛人员费用。
2.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依据各赛区赛事开展情况和经费支出情况,从省体育局下拨的全民健身专项经费中给予各赛区适当补贴。
(二)总决赛
1.总决赛统一安排食宿。
2.各参赛单位交通、医疗、保险等相关费用自理。
3.总决赛其它相关经费由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从省体育局下拨的全民健身专项经费中支出。
十、报名与报到
(一)分区赛报名
1.分区赛承办单位自行组织本赛区报名工作。
2.各武术协会和武术馆(校、俱乐部)等武术组织向所属省辖市体育、省直管县(市)和全国武术之乡体育主管部门报名参赛。所属省辖市体育、省直管县(市)和全国武术之乡体育主管部门将报名表汇总后,统一报至所属赛区组委会。
(二)总决赛报名
1.参加总决赛的单位于总决赛开赛1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用A4纸打印填写参赛报名表,加盖公章后和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同时报送电子版报名表到大赛组委会邮箱,逾期不予编排。
2.参加总决赛的运动员须具备所属参赛单位本辖区内户籍(身份证)或学籍。
3.凡因本单位(或参赛本人)原因造成的姓名、项目有误,在报名截止后不予更改。
(三)报到
1.分区赛承办单位自行组织本赛区报名工作
2.总决赛各代表队比赛前一天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决赛报到时交验运动员赛会期间《责任声明书》、户籍(身份证)或学籍证明。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分区赛裁判员由各赛区与本赛区其它参赛单位共同商议选派。裁判员须由二级(含)以上裁判担任,其中临场执裁一级裁判员不少于3人,裁判长以上人员须由一级裁判员(含)以上担任。
(三)总决赛裁判员由省武术中心选派。
十二、大赛组委会
联 系 人:王晓庆
地 址:郑州市健康路150号尔康商务五楼(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武术科)
电子邮箱:hnws63861136@163.com
邮 编:450012
十三、其它
(一)参赛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二)运动员的参赛服装要体现出项目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不得着便装参赛,否则不予评分。
(三)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四)此规程可在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武术”栏目中下载:wsyd.henantiyu.com 。
(五)分区赛和总决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南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