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卫滨区健身气功暨传统武术交流大会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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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卫滨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承办单位:卫滨区健身气功协会
卫滨区武术协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9月22日
地点:新都汇广场
三、参加单位
辖区各健身气功辅导站、武术馆、校、俱乐部、武术社团、武术辅导站。
四、竞赛(展示)项目
1.健身气功展示
2.个人传统拳术
3.个人传统器械
4.对练项目
5.集体项目
五、竞赛形式
1.本次赛事活动本着全民健身、积极参与、展示交流、发展传承的原则,以建设健康卫滨、文明卫滨为目的,为新乡市精神文明创建增光添彩。
2.卫滨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将对本次赛事活动情况进行督导。
六、参赛办法
1.各参赛单位可以派领队、教练各一人带队参加比赛,运动员人数不限,男女不限,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对练。
2.各组别、男、女参赛人数不足5人的单项,先在同组别内进行进行项目合并,如仍不足5人,则并入相邻组别同类项目中编组。
3.太极类应在各个项目中注明。
4.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A组:10周岁(含)以下
B组:11---14周岁
C组:15---19周岁
D组:19周岁以上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最新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健身气功竞赛规程》及相关补充规定.
2.时间规定:
(1)传统拳术、器械:40秒---2分钟(太极项目除外)。
(2)太极拳、剑不超过4分钟,其它太极器械不得少于1分钟。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集体项目不超过5分钟,须配乐(自备音乐,存入U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六人以下不予编排。
(4)健身气功展示:(健身气功易筋经、五禽戏、六字诀、八段锦)任选一项,并在报名表注明。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1.个人项目、对练项目、集体项目:设一等奖20%,二等奖40%,优胜奖40%,颁发证书。
2.展示项目:颁发证书。
3.设“道德风尚奖”。
九、报名
1.各参赛单位须用A4纸打印填写参赛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自留备份,一份于2018年9月19日上午12点以前,报至新乡市卫滨区解放大道91号今彩大厦五楼,同时为便于编排,各单位务必报送电子版至新乡市卫滨区武术协会,邮箱:1357112297@qq.com
2.凡因参赛单位或本人原因造成的姓名、性别、组别、项目等有误,在报名截止后不予更改。请各单位认真填写。
3. 9月20日下午3点在卫滨区武协召开各领队会议。
十、报到
各参赛单位应于开赛前1小时报到,参赛运动员于赛前30分钟在检录处报到,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检录未到,视为放弃参赛资格,按弃权处理。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1.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参赛单位共同选派。
十二、其它
1.运动员的参赛服装要体现出项目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不得着便装参赛,否则不予评分。
2.凡参赛队须办理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其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伤害事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新乡市卫滨区教文体局。
卫滨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8月25日